國銀金租發(fā)布公告,公司作為出租人與承租人(浙江泰岱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)于2023年11月24日訂立融資租賃安排,公司作為買方與承租人及賣方訂立轉讓合同,以代價人民幣3億元向賣方(正泰安能數(shù)字能源(浙江)股份有限公司)購買交易標的,及公司作為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融資租賃合同,同意向承租人出租租賃物(即交易標的),租賃期為180個月。

  租賃物為位于中國河南、湖北、安徽、江蘇省的太陽能發(fā)電設備。